《平凉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政策解读

为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提高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按照《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十四五”市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完成了《平凉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解读如下。

一、规划编制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经过“十三五”期间的不懈努力,全市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质效并重,城镇化水平稳步提升,2020年末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5.62%,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4.77%。城镇空间格局逐步优化,初步形成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县城为支撑、重点小城镇为节点、一般镇和农村社区为基础的城乡空间体系。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持续提升,产业支撑能力不断增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效明显。但对照全面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我市城镇化工作还存在城镇化进程不平衡不充分、城镇基础设施短板弱项明显、城镇产业吸纳就业能力不足、城镇规划设计水平不高、公共服务能力欠缺等问题。

二、编制依据及过程

我们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基础上,紧密衔接《平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甘肃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等,立足市情实际,充分对接平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和正在编制的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形成《规划》初稿。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上门对接汇报和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吸纳了全部的合理化建议。去年12月,组织召开评审会对《规划》进行“把脉问诊”,顺利通过专家组评审。在多次研究讨论、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规划》经合法性审查和市政府常务会审定后,正式印发实施。

三、基本框架及主要内容

《规划》共十部分,第一、二部分综合分析了全市新型城镇化的规划背景,提出了未来15年新型城镇化的总体要求;第三到九部分明确了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增强城镇产业支撑能力、提升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建设面向未来的现代化城市、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7个方面的重点任务;第十部分提出了加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推动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城市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推动城镇化空间布局持续优化,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加快推进产城融合和城乡协调发展,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建设生态绿色之城、文旅康养之城、开放魅力之城、幸福美好之城,培育形成全省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为平凉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战略支撑。

(二)重点任务

1.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坚持中心带动和整体联动相结合,构建中心城区、县城、重点镇协调发展的“一心六极多点”城镇格局。

2.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坚持把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按照自愿、分类、有序的要求,积极稳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便捷落户,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

3.增强城镇产业支撑能力。树牢强产业思维,全面推行“链长制”,构建以九大产业链为统领的现代产业体系,持续推动产城融合发展,提高城镇整体发展效率效益。

4.提升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加强完善综合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和以农村供气、供电、供水和垃圾污水处理等为主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5.建设面向未来的现代化城市。聚焦公共服务提升、海绵城市建设、城市应急处突、创新创业培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低碳绿色发展、文化传承保护等方面,建设宜居城市、韧性城市、创新城市、智慧城市、绿色城市、人文城市。

6.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构建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加强城市空间治理,提高城市社会治理水平,促进城市高效运营。

7.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持续推动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实现教育、医疗、公共文化等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努力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合力促进城乡协同发展。

(三)保障实施

一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在新型城镇化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二是强化组织协调,合理确定市、县(市、区)职能分工,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城乡规划部门之间协调机制。三是做好规划统筹,保持城镇化建设管控边界的一致性。四是推动广泛参与,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城镇化建设。五是加大宣传引导,形成合力推进城镇化发展的浓厚氛围。六是开展监测评估,实施年度监测分析,健全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