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根据五届市委第三轮巡察统一部署,2023年4月1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李博作动员讲话,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办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张晓红就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郑忠锋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四巡察组全体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市发展改革委班子成员和委属单位负责人、县级干部、调研员、各科室(办、中心)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李博指出,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对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全面“政治体检”。市委巡察组将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市委工作安排,紧扣“三个聚焦”监督重点,开展巡察监督,重点对做到“两个维护”、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纠正“四风”、执行党规党纪、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以及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委巡察组将忠诚履行职责,客观如实地向市委汇报巡察情况,并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和党员干部要持续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整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的问题,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和意志向长期形成的积弊顽瘴开刀,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要认真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及时成立巡察工作协调联络组,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主动沟通汇报情况,做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
张晓红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和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巡察监督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上来,把自觉接受巡察监督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以鲜明的政治态度,高度的政治自觉,积极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要带头转作风、纠“四风”,全力以赴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落实落地。要全面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走深走实。要做好同题共答,加强对巡察组工作的监督,与巡察组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重要政治任务。
郑忠锋表示,市委部署开展巡察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上来,统一到这次巡察工作的具体要求上来,坚持领导带头、以身作则,坚持全员参与、服从安排,自觉接受巡察监督、主动迎接检查指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扎实的工作作风、良好的精神风貌,全力配合完成好这次巡察工作。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整改到位,确保各项任务条条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以这次巡察为契机,坚持以巡促改、以改促干,把巡察问题整改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与深入推进“三抓三促”行动和“能力作风建设提升年”“项目攻坚突破年”“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活动相结合,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抓项目争资金、抓产业促发展、抓改革优环境、抓调度稳增长的生动实践,全面提升发展改革工作质量和水平。
据悉,市委巡察组将在市发展改革委工作3个月。巡察期间(4月6日至7月5日)设专门值班电话:18893339511,每天上午8:30到12:00,下午2:30到6:00受理电话来访,信访截止日期6月30日,设专门电子信箱:swdslxc4z@163.com,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楼一楼门口西侧墙面设置征求意见箱。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发展改革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委属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
(撰稿:刘鑫 审核:朱强 责任编辑:冶春阳)